(二)在专著和教材编写过程中,对于所编写专著和教材内容的学术诚信,专著和教材编写者负有基础责任,本校主编或学科团队带头人负有主要责任,学系(教研室/科室)负有监督责任,学校科技处和教务处分别负有形式审查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