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在各级各类重点学科、重点专科和学位授予学科点申报过程中,对于所申报资料的学术诚信,申报学科团队带头人负有基础责任,申报学科团队所在学系(教研室/科室)主任或学院院长负有主要责任,申报学科所在学院负有监督责任,学校研究生院和医院事务管理处负有形式审查责任,学校负有审核责任。
(二)在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、科研平台和工程中心申报过程中,对于所申报资料的学术诚信,申报团队第一负责人负有基础责任,申报团队所在学院院长负有主要责任,申报团队所在学院负有监督责任,学校科技处负有形式审查责任,学校负有审核责任。
(三)在各级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,对于申报基金项目资料的学术诚信,申报者或申报团队第一负责人负有基础责任,申报者或申报团队所在学科团队带头人负有主要责任,申报者或申报团队所在学系(教研室/科室)负有监督责任,申报者或申报团队所在学院负有形式审查责任,对于重点或重大科研基金项目申请学校科技处负有审核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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