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在学术资格申请中盲目或投机性超越自我现实、夸大自身申请条件、过度自我评价业绩。
(二)在学术成就发表中学术态度不严肃、行文或编著不规范、引注不规范、单纯追求数量和形式、学术会议组织或参加不规范、主观安排学术成就发表、学术评价与批评有失公允。
(三)在学术成果申报中偏离学科学术方向、编凑成果申报内容、过度评价成果申报意义、主观安排学术成果申报。
(四)在学术支持申请中无明确建设与研究目的、偏离学科学术方向、编凑建设或研究内容构成、编凑学科与研究基础、无能力完成建设与研究的申请。
(五)在各类学术活动中控制学术资源、不发扬学术民主。
|